我们可以对其第二种用法作类似处理。“X君做A事原本是正当的”与“X君做A事,就是做了他应当做的事”的意思是一样的。注意:“正当”还有一种不同的用法并没有包括在我们前面所考察的那些用法之中,在此用法中,它几乎有“对的”(all right)的意思。但“X君做A是对的”一语不能用我们刚才提出的方式加以转换;我们不得不说“X君做A事原本是对的”与“X君做A事时并没有做他不应当做的事”的意思相同。
第三种用法需要作稍微不同的处理。“正当的A事”的意思也就是“人们应当选择(或本应当选择)的A事”。因此,“他是(或者可能就是)这种工作的正当(合适)人选”与“他就是那位应当(或本应当)被选来做这种工作的人”的意思相同;而“要做的正当的事可能就是变换话题”与“他本应当变换话题”的意思相同。注意:在这里有一个复杂的问题是我将要忽略不论的,因为它与伦理学毫无关系。这个问题是:“他本应当去做A事”这一语句通常意味着他没有做A事。如果要对这一问题作一种完全的形式分析,可能需要补加一个额外的从句来处理这种特殊性,但在此我们无须管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