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华兹里人声嘈杂,是喝酒聊天搭识男女的地方,有些女人已在偷偷打量他。
难怪,我看他,唇红齿白依旧,那张脸还是一样清秀,流失的只是气质与神秘感,我在乎,别人未必会追究。
调酒师从吧台上侧过脸,问我要不要什么饮料,我摇摇头说:“马上就走。”眼角,看到他似乎松了口气。
无趣、鸡肋、多此一举,不知道该怎么样形容这一刻的感受,也许我该问他讨要妈妈的首饰,板着脸做出债主的模样,反正他不关心我,他只在乎钱。
于是,我张嘴,却没声音,再努力张嘴,又听到自己在说:“你……再见。”
我逃命似的头也不回地出了酒吧。
“这些日子里,你可曾想过我?”
“那日给你钱的一刹那,你是否曾经有过心动?”
“那些首饰果然都赌掉了?有没有留下一件作为纪念?”
这才是我一早准备要问的话,到底一句也没派上用处,我不想再问,问了也是白问。走在大街上,我低着头,懊恼不休,如果一切重来,我不会再给他首饰,亲手放出的债,就得亲手去讨回来,可讨来的东西上仍有他的痕迹,妈妈的首饰上已经有了这样一个故事,我讨厌这个故事,记忆早被玷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