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与宗教
不对一句话作出回应的责任是道德的一种隐喻。事实上,只有当我必须要对彼处的法院行使责任时,责任才存在;只有当我所负的“责任”由明朗变得不容置疑时,“自我责任”才具有现实性。但是在对话的人生中,真正对事件负责的他并不需要说出他所回应的言说者的姓名——他在言辞实体中了解到他,该实体强加其上,并采取一种心性中的音调,搅动他的内心深处。一个人可尽力摒弃“上帝于彼”的信念,他在对话的严格圣礼中悉心体味他。
不要认为我置疑道德而荣耀宗教。当然,宗教是一种现象而非假定,进一步地,它既包括沉着也包括镇定,在这一点上,它优于道德。道德实在,即要求者的要求,在宗教中有一席之地,但宗教实在,即要求者无限的存在,在道德中却无位置。然而,当宗教自尽其能、维护自我的时候,较之道德,它依然暧昧不明,恰恰因为它更为实际而广泛。宗教作为一种准备放弃自我的冒险,乃是富于养料的河流要道;作为系统、拥有、保证与被保证,宗教乃是不循环的静脉血液。如果说没有什么能够像道德那样隐藏人类的面孔,那么也没有什么能够像宗教一样掩盖上帝的面容。道德拥有原则,宗教则有教义对应,我欣赏教义的“客观”的简洁性,但是二者背后所潜藏的——世俗的或神圣的——是有关对话情境的战争,也潜伏着拒斥不可预知时刻的“一劳永逸”。甚至当关于教义本原的主张仍旧无可争议时,教义也已经成为反对天启的、最神圣的无懈可击的形式。天启不允许有完成时,但拥有技艺的人以其对安全的热望却将其支撑在完成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