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上文说:“修道固必以仁,而仁非外物,乃有生之初所具恻怛慈爱之理,是即所以为人也。然仁虽无所不爱,而惟亲爱自己的亲族,乃能推以及人,而爱无不周,故以‘亲亲为大’。有仁必有义,而义非强为,凡事物之中,各有当然不易的道理,是即所以为宜也。然义虽无所不宜,而惟尊敬那有道德的贤人,乃能讲明此理,而施无不当,故以‘尊贤为大’。然这亲亲中间,又有不同,如父母则当孝敬,宗族则当和睦,自有个降杀。这尊贤中间,也有不同,如大贤则以师傅待之,小贤则以朋友处之,自有个等级。这降杀、等级,都从天理节文上生发出来,所以说‘礼所生也’。”曰仁、曰义、曰礼,三者并行而不悖,则道德兼体于身,而修身之能事毕矣。
“故君子不可以不修身。思修身,不可以不事亲。思事亲,不可以不知人。思知人,不可以不知天。”
承上文说:“为政在人,取人以身。可见君子一身,关系最重。若不能修治其身,则其本不端,何以为取人的法则?所以君子不可不先修其身。修身以道,修道以仁,亲亲为仁之大。可见事亲是修身的先务,若不能善事其亲,则所厚者薄,无所不薄,身不可得而修矣。所以思修其身者,不可以不善事其亲。欲尽亲亲之仁,又必尊礼贤人,与之共处,然后亲亲的道理,讲究得明白。若不能尊贤取友以知人,则义理谁与讲明,是非无由辨白,以致辱身危亲者亦有之矣。所以思尽事亲之道者,又不可以不知人也。至若亲亲则有降杀,尊贤则有等级,都是天理之自然。若于这天叙天秩的道理,知之不明,则恩或至于滥施,敬或至于妄加,所尊所亲,处之皆失其当矣。所以思知人以为事亲之助者,又不可以不知天也。”由知天以知人,知人以事亲,则身修而有君矣;以身取人,则有臣矣。有君有臣,而文武之政焉有不举者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