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有利于确立进行教育研究的基本要求
通过评价,能够科学地指导教育研究逐步达到高质量、高水平,在总结和改进教育科学研究方法基础上,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研究方法论体系。只有通过教育科研评价,形成一个可操作的教育科研评价模式,建立一个符合我国国情的教育科研方法论体系,才能衡量一个科研项目成效的大小,提高我国教育科研水平,使我国成为真正的教育强国。
二、教育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的内容
一般认为,教育科学研究成果表现为理论性研究成果和应用性研究成果。在实际的教育研究中,多数研究两种成果兼而有之。无论哪种类型的成果,其评价首先要鉴定其是否具备研究成果的基本条件,即鉴定研究成果有没有科学性、理论性、学术性、创造性、实践性、效益性。其次,不同类型的研究成果评价侧重点不同。理论性的研究成果,包括对新教育思想、观点的解释论证,提出新的科学概念,补充和发展新理论、新思想,提出有生命力的研究课题及在科研方法上的创新等,其侧重点在理论的认识价值及它对丰富、发展、深化有关基本理论所起的作用大小上。应用性研究成果,包括学生素质的培养,改进教育教学的新举措以及教师队伍教育素质和科研能力的提高等方面,其侧重点在成果的实践价值,即它对教育实践的适用性和可能起到的推动作用。[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