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史》《金史》始撰于至正三年四月,次年三月、十一月先后成书。《辽史》包含本纪三十卷、志三十二卷、表八卷、列传四十五卷、国语解一卷,共一百一十六卷。《金史》包含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共一百三十五卷。它们都是体例完整的纪传体史书,分别写出了中国历史上以契丹族贵族为主和以女真族贵族为主建立的辽皇朝、金皇朝之历史的全过程,总结了这两个皇朝在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等方面的举措及其兴废盛衰之故,以及在历史上所占有的地位。《辽史》《金史》的特点,一是具有鲜明的民族史内容,二是以大量的事实反映了中国历史在这一时期的多民族融合的历史进程,在历代正史中具有特殊的意义。
至正五年(1345年)十月,《宋史》修成奏进。它包括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共四百九十六卷,在“二十四史”中卷帙最为浩繁。《宋史》本纪于两宋之际,颇致意总结其兴亡之故,《徽宗纪》后论详细分析了徽宗“失国之由”。而于南宋灭亡,《宋史》本纪却也写出了悲壮的一幕:张世杰“以舟师碇海中”做最后抵抗,陆秀夫负主“投海中”,杨太后之“抚膺大恸”,最后写道:“世杰亦自溺死。宋遂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