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还在美国作学生的时候,时常看到参议院有人反对某一个议案发表许多演说,今天说了,明天再说,明天说不完,后天又说,我就想过,为什么不能定一个法律把它停止呢?等到我老了一点,年纪大一点,人情世故也懂了一点,才觉得这个规定好像也有它的道理,所以觉得有许多东西我还是知道得太少。我很抱歉,因为这几年我在国外不大到各国国会去看他们开会,没有多少研究,但是过去也稍许研究过各种国会的制度。比方分组委员会的组织,各区域代表人数,以及选举年限等,觉得许多地方是值得参考的。我个人有一个希望,就是希望贵院同仁能够有机会参加世界性立法机关的组织,轮流参加各种会议,至少每年能有几个人出去看看许多国家的国会组织,可以得到许多暗示,也许他们有许多方法比我们好。譬如贵院的委员会分组制度,似乎值得重新考虑,委员会太大,而且主席只是召集人,不是固定的主席,讨论专门一点的法案,往往不容易得到结论,等于一个全院委员会。
第36章 好政府主义 (7)
像这一种情形,是不是值得考虑呢?不过,这仅是举例而言,我绝对不敢对贵院的制度有所批评,我只以为各国议会制度是值得去看看的。譬如美国国会有好几个委员会权力最大,拨款委员会不重要,但筹款委员会(Ways and Means Committee)的权力大极了。筹款的方式是发公债还是抽税呢?“Ways and Means”的意思是想法子。要他想法子筹款,所以他对于拨款的案子可以将原案减去三分之一或三分之二。这个委员会人数很少,主席就是多数党的领袖。譬如现在美国由民主党执政转变为共和党执政,共和党上台,很多人乐观,我就和许多朋友说过不可太乐观。因为共和党竞选政纲有一条很重要的规定,就是对内要紧缩,他们认为民主党的政府机构太庞大,对内对外花钱太多。我就告诉我国的朋友们说:这一党上台,参众两院都是要改组,就是他们说的“改组国会”。怎样改组呢?就是每个委员会的主席要由多数党担任;委员会的人数,多数党也要占多数,最少要多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