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不称职的下属要采用渐进式罚则
王溪是某超市经理,他最近颁布了一个规定:“迟到一次者罚款10元,迟到两次者罚款二十元,并给予警告,迟到三次者罚款100元,并当面作检讨,迟到五次将被解雇。”这一招非常有效,居然使超市场员工的迟到率降至最低。
处罚下属最适宜的方式是采用渐进式罚则。
渐进式罚则是纠正违纪规则和行为的系统方式,一个典型的罚则有六个步骤:第一步是非正式警告;如果警告不起作用,就要采取后继步骤。后继步骤依次为:口头批评、书面警告、留职查看、停职,最后为开除(如需要)。
在大多数公司中。每位员工在一天工作开始时所处于的工作状态是很重要的,如果有一个人迟到,这就会影响整个部门的工作。
如果遇到了这样的问题,就试试渐进式罚则吧——
1.口头警告
你与部门员工的谈话不作为渐进式的罚则的一部分,它们是作为他(或她)对你的部门应负责任的友好提醒。
渐进式罚则正式开始的第一步骤经常被称为“口头的”警告,你把这名员工叫到一边并提醒他,你与他以前谈过迟到的事。因为他连续上班迟到,你必须提醒他注意,你的部门是不能容许这种行为的,告诉他如果他还继续迟到你将对他采取什么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