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说,在这种更适合个体的演化中,演化本身的过程也在发生改变。在繁殖之际的实验性的变化——我们将其归因于“生命”,因为它并没有形成父母有机体的有意识的意图中可辨别的部分——将会趋于消失。代与代之间更替的频度越少,每一代中的新生命越少,这种变化的机会就越少。但是,个体生命的生存时间越长,个体内部发生变化的可能性以及通过个体的努力发生变化的可能性都会变大。而且,现在的证据可以支持,有一些变化是可以遗传的。如果可以遗传,那么演化就不仅仅是“一般意义上的生命”的实验,更是有意识的个体所做的努力。
最后,无论怎样解释生命或个体努力在争取什么,它们都不仅仅是为了适应环境。生命更在于努力使环境适应自己。诚然,世界不能改变自己,但是生命却可以选择使自己适应世界,还是使世界适应自己,从行为上来看,生命更愿意选择后者。物理的自然是无情的,生命是脆弱的,这是事实;但是生命有着无穷无尽的弹性、控制欲和持久性,这也是事实。生命先是发现可以控制自然界的一小部分,渐渐地,可以控制很大一部分。而且,在生命的控制下的那部分自然完全成了驯服的、没有反抗能力的奴仆。因此,我们在哪里发现有意识的个体存在,我们就会在哪里发现那些生命为了自身的目的所做的改造世界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