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证也叫继承权公证,一般是在被继承人死后,继承人为证明其继承行为真实、合法,确认其继承权有效而向公证处申请公证。这与后面讲到的遗嘱公证不同,遗嘱公证是立遗嘱人在生前对自己的财产做出安排,订立遗嘱后所做的公证。
根据公证法和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办理遗产继承权公证事项,需要提供的基本材料为:身份证明、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财产证明,这些基本材料也是诉讼环节的当事人所需提供的基础性材料。如果财产不明的,可向公证处申请开具查询函,前往有权部门查询死者遗留的全部财产,包括房产、存款、理财账户中的资产、股权等。针对一些被继承人突然意外去世导致存款无法查询和继承的情况,为了便利当事人申办存款继承公证,2013年3月19日司法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办理继承公证过程中查询被继承人名下存款等事宜的通知》,规定经公证机构审查确认身份的继承人,可凭公证机构出具的《存款查询函》查询作为被继承人的存款人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存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