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对死者进行保护是因为侵害死者时往往会对死者近亲属的精神造成伤害。因此,为维护人性尊严与尊重社会风俗,死者人格利益理应纳入法律保护。
2012年2月我国已故著名作家冰心的三个子女因某报社及北京某公司未经其同意在广告宣传中使用母亲冰心的肖像,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广告公司未经原告许可,擅自将原告母亲冰心的肖像用于商业广告,构成侵权,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报社未按照《广告法》的规定尽到审查义务,应承担赔偿责任。判决二被告共同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恤金3万元,并刊登书面致歉声明。
5.损毁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物品的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通常是针对人格权和身份权受到侵害而言,但情侣之间的信物、夫妻的结婚照片、家族祖传物件等某些特定的物品对持有人具有特殊的意义,是持有人的一种精神寄托,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由于侵权致使这类物品损毁就是对持有人精神的一种伤害,比如照相馆不慎遗失顾客仅有的一张已逝世先人的遗照,会令照片的所有人深受打击,极为悲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