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阴山曰
法律法条是不是卷帙浩繁、面面俱到更好?我们来看看汉高祖刘邦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的。
前207年,刘邦率军进入大秦都城咸阳,这意味着显赫一时的大秦帝国灭亡,刘邦成了咸阳城的主人。面对当时乱哄哄的局面,刘邦让萧何以最快速度制定法律法规,恢复秩序与和平。
萧何马上拿出精简后的秦帝国律法,刘邦看后说:“虽然已经很少,但还是多。”
萧何又去精简,刘邦问他:“秦帝国为何灭亡?”
萧何回答:“当然是严刑峻法。”秦从商鞅时代就确立繁多、严苛的法条和刑罚,百姓无法承受,最终造反。
刘邦摇头说:“你说得对,但也不对。秦帝国法律繁多、严苛,只是让老实的百姓无法承受,却让一些奸猾分子得到指引,钻法条空子,搞得作奸犯科屡禁不绝。”
刘邦的意思是,法条越多,对于有些人而言不是禁令,反而是启示。举例说明,有些人可能不知故意杀人和失误杀人的区别,但读了有关法条后,就会把故意杀人伪装成失误杀人,从而减轻罪责。再举例说明,有人不知一夜暴富的方法,忽然看到法律上写了抢劫要判死刑,于是找到了方法,那就是抢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