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官能症是有责任的——但神经官能症难道不是他的一部分吗?我们一直如此谈论,好像这个人和他的无意识是两个分离的东西似的;但是,他难道不是一个将意识和无意识两部分包括在一起的人格吗?
我不愿否认这一点。但是在这里,它不能帮助我们;因为,当人们谈论自由时,他们所想到的,并且当他们为它而战时,他们所持有的是这样的概念,即:有意识的意志是他们命运的主人。“我是我命运的主人,我是我灵魂的首领”——他们指的是他们有意识的自我,那种他们能认识、寻求和内省的自我。在不管你愿不愿意,都决定你的行为的无意识和强迫你的外界力量之间,选择任何事几乎都是不可能的。无意识就像是一种外部力量;并且,确实,精神病学家断言,体内的希特勒(你的超我)比任何外界的希特勒更能让你痛苦。于是,人们所想望的那种自由,他们惟一会满足于的那种自由,恰好是精神病学家认为他们所不能拥有的自由。
虽然,我们无法因一个人眼睛的颜色,或因他父母的道德,或甚至因他在三岁时所做的事,或在很大程度上他有什么样的冲动和他爱上了谁而正当地责备他,但此前,这是一种十分普遍的想法,即认为我们能因他的其他成人行为,特别是他自愿地和带有预先设想生活幸福的能力的人,不要把这当作我们自己的成就,而仅仅把它当作它所是的东西——上帝的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