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可见,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谐经济中,我国非公有制经济以自己的独特方式,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更好地发挥这种作用,可以从以下4方面入手:
扬帆远航,发展空间豁然开朗
从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轨迹看,它是一步步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后台走向前台走向广阔舞台的。可以说,最近几年来,尤其是中共十六大以来、“36条”发布以来,非公有制经济扬帆远航的最佳时刻已经到来,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空间十分广阔。
十六大为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扬帆远航
最简单的对比是,在中共十五大报告中,非公有制经济还只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十六大报告中,则进一步提高到了“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强调不能再把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对立起来的高度。
在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社会地位的表述上,十六大报告更是强调指出:“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对为祖国富强贡献力量的社会各阶层人们都要团结,对他们的创业精神都要鼓励,对他们的合法权益都要保护,对他们中的优秀分子都要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