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6月,撤销佛山地区,组建新的中共佛山市委,实行市领导县的体制。新成立的中共佛山市委隶属省委直接领导,下辖南海、中山、顺德、三水、高明5个县委和佛山市市区、郊区设置的5个区委(祖庙、普君、升平、永安、郊区区委)及石湾镇委。1983年12月,中山县升级为中山市。1984年7月,市委直管的市区有4个区委和郊区区委、石湾镇委。1988年1月,中山市直属广东省委领导,升级为地级市。至此,中共佛山市委辖佛山市城区、石湾区委和南海、顺德、三水、高明等4个县委。1992年3月至1994年4月,南海、顺德、三水、高明4个县委升级为市委。至2002年12月,佛山市委领导南海、顺德、三水、高明4个市委(县级)和佛山城区、石湾区2个区委。
2002年以后,佛山又进行了一次区划调整,南海、顺德、三水和高明转为区,同年,建立禅城区,由佛山市政府直接管辖。由此佛山下辖五个区(禅城、南海、顺德、高明、三水),全市国土总面积约3797平方公里,常住人口约765万人,其中户籍人口约420万人。祖籍佛山的华人、华侨近80万人,是较为著名的侨乡。
2.佛山行政体系的独特性
回顾佛山的行政组织变迁与演化,现在构成佛山的五个区,在古代都是独立的市和县,都拥有自己的历史和地区特征。由于权力关系的原因,由原先独立市县的禅城、顺德、南海、三水和高明区并入佛山确实是一个微妙而复杂的过程,因为通常“县级”政府的权力和自主权在改组为区后会有所减弱,比如相应的财政独立性、城市规划、土地管理等权限都较原先小,每个区都希望拥有自己相对独立的管辖权力,因此五区都不太情愿并入大佛山。最终站在全局角度考虑以及发展经济和尊重历史的基础上,省政府和佛山市政府大胆尝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最终五个区和市政府之间达成一致:就是5个区在行政体系上是在佛山政府的领导之下,但在一定程度上保留了各自五个区的行政管辖范围、名字以及一定程度上的财政独立和自主规划权力等级;于是诞生了一个由五个相对独立和互相竞争的行政区组成具有独特性的地级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