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化发展带动城市就业
自1980年制定并实施“严格控制大城市,合理发展中等城市,积极发展小城镇”的城市发展方针以来,我国城市化率在2016年年末达到了57.4%。[16]而作为我国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三大经济区域的城市化率均超过63%(京津沪超过80%),大大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城市化水平高意味着经济发展水平高,城乡居民收入也高,对外省劳动力的吸引力明显增强,同时城市化水平高也意味着该地区的现代化、工业化水平高,对劳动力的需求也更旺盛。此外,劳动力迁移的成本也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而下降。
2005—2016年,我国的城市化率增长了14.4个百分点,其中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地区分别上升了13.1、8.5、14.6个百分点;同时,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地区就业人口分别增长了15.7%、25.0%、27.2%,其中城镇从业人数比农村从业人数增长的幅度更大。而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接近半数流动人口迁入了这三大经济区域(流入珠三角、长三角和京津冀地区的人口规模分别占全国流入人口的15.5%、20.0%和8%)。由此可见,城市化发展在城镇范围内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并且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劳动力逐渐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使得劳动力从农村转向城市,人口逐渐在城市聚集。可以说,城市化发展进一步带动了相关城市就业。[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