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是对的。当时政治上扶植门阀制度的,就是所谓九品中正(见第七章)。
至于在社会上,则因汉末大乱,中原衣冠之族,开始播迁。一个世家大族,在本地方,是人人知其为世家大族的,用不著自行表暴。迁徙到别的地方,就不然了。琅邪王氏是世族,别地方的王氏则不然。
博陵崔氏是世族,别地方的崔氏则不然。一处地方,新迁来一家姓王的,姓崔的,谁知道他是那里的王?那里的崔呢?如此,就不得不郑重声明,我是琅邪王而非别的王氏;是博陵崔而非别的崔氏了。
这是讲门阀的所以要重视郡望的原因。
到现在,我们旧式婚姻的简帖上,还残留著这个老废物。这时候,所谓门第的高下,大概是根据于:
(一)本来门第的高下。这是相沿的事实,为本地方人所共认,未必有谱牒等物为据。因为古代谱牒,都是史官所记。随著封建的崩坏,久已散佚无存了。(二)秦、汉以来,世家大族,似乎渐渐的都有谱牒。(《隋书》著录,有家谱,家传两门。《世说新语》《注》,亦多引人家的家谱)。而其事较近,各家族中,有何等人物、事迹,亦多为众人所能知,所能记,在这时期以内,一个家族中,要多有名位显著的人,而切忌有叛逆等大恶的事。如此,历时稍久,即能受人承认,为其地之世家(历时不久的,虽有名位显著的人,人家还只认为暴发户,不大看得起他。至于历时究要多久,那自然没有明确的界限)。(三)谱牒切忌佚亡,事迹切忌湮没。傥使谱牒已亡;可以做世家的条件的事迹,又无人能记忆;或虽能记忆,而不能证明其出于我之家族中;换言之,即不能证明我为某世家大族或有名位之人之后;我的世族的资格,就要发生动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