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有没有这样一种选择性的理解样式呢?启蒙运动剥夺了我们的什么东西?所以,我将论证:启蒙运动使我们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盲目无知的、需要我们现在重新发现的,是一种传统,或一种概念。按照这种传统或概念,合理证明的标准本身是从一种历史中凸显出来的,也是该历史的一部分。在这一历史中,它们是通过这样一种方式而被证明是正确的:即在同一传统的历史中,它们以此方式而超越了他们前辈的局限,弥补了他们前辈的缺陷。当然,并非所有传统都能使它们的合理探究具体化为它们自身的一个构成性部分,而且,那些因为把传统当作是合理探究的对头而抛弃传统的启蒙运动思想家们在某些情形下也是对的。但是,他们这样做却使他们自己和别人模糊了对至少是他们如此强烈反对的某些思想体系之本性的认识。这当然不全是他们的过错。
对于那些生活在一种运作良好的社会与理智传统之中的人们来说,传统的事实——即他们活动和探究的前提预制(presupposition)——很可能还是正义的,亦是那种没有清楚表达的前提预制,这些前提预制本身永远都不是关注和探究的对象。的确,一般说来,只有当传统业已失败并已分崩离析时,或者是当它们受到挑战时,它们的信奉者才会意识到它们是传统并开始把它们理论化。所以,那种宣称只有把古代、中世纪乃至近代早期的绝大多数主要的道德思想家和形上思想家置于传统——在这些传统中,合理性的探究是其中心的和构成性的部分——的情境(context)中才能充分地了解他们的主张,无论如何都包含这样的主张,即认为,这些思想家本身并不关注这些传统的本性,更不用说去充分说明这些传统的本性了。那些明确地把传统作为其研究课题的思想家,一般说来是较晚时期的思想家,诸如艾德蒙德·布尔克和约翰·亨利·纽曼,他们已经在某些方面或其他方面与他们将之理论化的那些传统疏远开来了,或者说他们一直都是这样与那些传统疏远着。布尔克的理论化工作不大成功;纽曼的理论化工作则甚有灼见;但两人都意识到了传统与其他东西之间存在着一种尖锐的对峙,这种对峙不适合于解释我所关注的较早时期的那种传统的居民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