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翻找,头版头条刊登的就是昨天晚上优妮可服装厂失火的新闻。
新闻里说,优妮可这场火灾造成大概十五万元左右的直接经济损失。
这些直接经济损失包括在火灾里被烧的布匹,以及烧毁的房屋、办公家具……
纵火嫌疑人汤顺英当晚凌晨两点多,准备再次将罪恶之手伸向工人们刚做好的成衣时被捉。
公安连夜审问了犯罪嫌疑人,汤顺英交代了自己的犯罪动机和全经过。
林麦看完那篇新闻,就把报纸折叠起来放书包里。
现在正是上班上学的高峰期,满大街都是自行车,走路看报是很容易出交通事故的。
她没想到,汤顺英比她想象的胆子要大多了。
在进行了办公楼的第二次纵火,居然还敢来第三次。
估计是想着反正跑不掉了,破罐子破摔,能给自己造成多大的损失,就给自己造成多大的损失。
这心肠也太歹毒了!
刚才看报纸,林麦记得汤顺英的供词里只字未提她想烧死自己的犯罪行为。
一定是怕死,所以隐瞒不说。
毕竟纵火罪外加杀人未遂,很可能会被判死刑。
以为自己不说就没事了?
林麦在心里冷哼一声,打算等上午考完试,自己去派出所替她说出来好了。
今天起来得太晚,到现在林麦还没有吃早餐。
她边走边琢磨着买点什么当早餐,看见不远处有一家卖糊汤粉的小吃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