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称第一哲学研究的是自身不运动且与质料分离的努斯,即他的自然哲学中的神,所以第一哲学有“神学”(theology)之称;但是,亚里士多德又称第一哲学是研究本体(ousia,英译作subtance,中译作本体)的学问。亚里士多德第一哲学的核心问题就是讨论神学和本体论的内涵及其关系。
在亚里士多德的著作中,本体(ousia)有了特定涵义。他在《范畴篇》中指出,有十个范畴,即本体、数量、性质、关系、地点、时间、姿态、状态、活动和遭受;本体被列为第一范畴,它是其他九个范畴的载体。亚里士多德说:“本体,在最严格、最原始、最根本的意义上说,既不述说一个主体,也不存在于一个主体之中。”[56]这就是说,本体不表述其他的东西,而其他的一切都表述它,所以从逻辑上讲,只有个别事物才是第一本体[57],“第一ousia范畴只是指具体的可感事物”[58]。亚里士多德把具体可感事物视为第一本体,把种和属视为第二本体(《范畴篇》)。他对本体的认识与柏拉图的“相”论是明显不同的。亚里士多德“把第一本体定位于感性个体事物,当然是一个带根本性的转变”[59]。
不过,亚里士多德撰写《形而上学》时,对本体的认识发生了变化。他指出:本体是形式(eidos)和形式与质料的复合体。这就是说,形式、质料和此两者的组合物皆为本体。而且就事物内部结构而言,“质料是没有任何规定性的东西”[60],它不能独立于形式。这就是说,形式是第一本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