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机械公司的干部工人都记得,鸣岐做公司团委书记时,多次把涨工资指标让给别人,连续多年每月仅挣40多元;他担任公司工会副主席和沈阳市工会副主席,按级别应住三室住房,但他一次次把房子让给老干部,一直到他担任团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一家4口人仍挤在黎明公司那间11平方米的小屋里,一住就是十几年。
“鸣岐不让”,这是张鸣岐家人和亲友常说的一句话。他深爱着自己的父母、妻子和孩子,床头膝下,一往情深。但从不准家人亲友借他的名义办私事,谋好处。在锦州期间,儿子三次从沈阳来看他,三次乘公共汽车往返。在沈阳时,年迈的父亲从哈尔滨来探望儿子、孙子,临行时经妻子提出用他的车送站,事后他一分不少地把车费付给了机关总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