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之创立
先是各省都督府,派出代表,组织联合会。议决《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定以南京为临时政府所在地。开临时大总统选举会。旋因得北方消息,说袁世凯亦赞成共和,乃议缓举总统。先举黎元洪为大元帅,黄兴为副元帅。总统未举定前,由大元帅暂任其职权。及12月杪,孙中山先生归国。29日,乃由十七省代表,开临时大总统选举会,举中山先生为临时大总统。并通电改用太阳历,以其后三日,为中华民国元年(1912)元月元日。孙先生即于是日在南京就职。中华民国,于是成立。
临时政府之成立与清帝之退位
南方总统既经举出,北方议和代表,以和议失败,电北京政府辞职。议和之事,改由袁世凯与民军代表,直接电商。此时在北方,不赞成共和的,只有少数的亲贵和宗社党人。其中最为强硬的,要算军咨使良弼,而为革命党人所炸杀。驻滦州的军队,既发出强硬的要求,前敌将士,也要带队回京,为各亲贵剖陈厉害。清朝才没有人敢坚持。南方党人,亦因避免过分的牺牲,由孙中山提出“袁世凯赞成共和,中山辞职,由参议院举袁世凯为总统”的条件。[1]袁世凯也承认了。于是清朝将决定大计之权,授之内阁总理。由袁世凯和民国,议定了优待满、蒙、回、藏和清室的条件,而清帝于2月12日退位。南北遂告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