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9年7月8日,约翰·D.洛克菲勒出生于纽约州哈得逊河畔的一个小镇。他们家族是18世纪从德国举家移民到美国的。他父母的个性截然不同:父亲是一个很讲求实际的人,在教育孩子时,给他们灌输的思想也是“只有付出劳动才能得到报酬”;母亲则是个一言一行都皈依《圣经》的虔诚的基督教徒,她勤快简朴。洛克菲勒作为长子,他从父亲那里学会了讲求实际的经商之道,又从母亲那里学到了精细、节俭、守信用、一丝不苟的长处,这对他日后的成功产生了莫大的影响。
洛克菲勒从小就表现出了商业才能,他有个记账本,上面详细地记录了自己干活的情况,以此来向父亲要求报酬。同时,他把这些钱积攒下来,贷给当地的农民,收取一定的利息,从中赚取费用。一次,洛克菲勒在树林中发现了火鸡的窝,就把小火鸡带回家饲养,到感恩节的时候再把火鸡卖掉,洛克菲勒又从中赚得了可观的利润。
洛克菲勒14岁那年,在克利夫兰中心中学上学。放学后,他常到码头上闲逛,看商人做买卖。有一天,他遇到一个同学,两人边走边聊起来。那个同学问:“约翰,你长大后想干什么?”年轻的洛克菲勒毫不迟疑地回答说:“我要成为一个拥有10万美元的人,我准会成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