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聚会中,新认识了在大学读服装设计的女孩子玫。初次见面,新对玫很有好感,但玫对他印象一般。新对自己在工作的失意很失落,虽然对玫是第一次见面,但觉得她很亲切,就把自己的心事告诉了她。
玫对新没有好感居然就是因为他的穿着,因为眼前的新虽然穿着一件新衬衫,却穿着一条发皱了的牛仔裤,一双皮鞋居然连后跟都踩进去了。看着新真诚而苦恼的表情,玫居然有些些的心疼。她二话不说,拉着新就走进了附近的男衣专卖。
给新搭配了几套衣服和鞋子之后,玫告诉他哪一套在什么场合穿,哪一套又在什么场合穿,不得穿乱了,也不得自己随便去搭配,一个月后,再来跟她汇报战果。
不用一个月,十天之后,新就迫不及待的找到玫,告诉她,自己十天之内就已经签了3张大单。所以,特地来向玫表示感谢。玫似笑非笑,只是感谢这么简单?新何等聪明,对玫说,不止来感谢,更想和你签单?签一辈子?行不行?玫笑着打了他一下,但似乎没有什么力气。
于是,新在玫的形象塑造下,在职场上在放光彩,业务蒸蒸日上,很快就成为地区的营销经理。而他每日的服装,全由他的设计师女友亲自打理。在很多重大场合上,新的服装为他的形象加了不少分,也让很多同事对新羡慕不已,说他连赚了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