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仪礼
《荀子·礼论》说:“礼有三本: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无天地,恶生?无先祖,恶出?无君师,恶治?……故礼,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师,是礼之三本也。”礼仪制度三本就是为了处理好人与自然神、人与祖先神以及人与人的关系而设立的。礼仪的起源最早是祭祀神灵,所以“礼”字以“示”为形符,其后扩大到人与人之间,扩展为吉礼、凶礼、军礼、宾礼、嘉礼等各种礼制。到周代礼制已经发展得十分复杂,在不同的场合有各自不同的礼仪,所谓礼经三百,威仪三千,十分繁杂琐碎,一般人很难完全掌握。下面我们按照传统五礼的划分对礼仪予以简介。
一、吉礼
吉礼是有关祭祀的典礼。先秦时期认为祭祀是国家的大事,所以便把吉礼列为五礼之首。祭祀的对象有上帝、日月星辰、司中、司命、风师、雨师、社稷、五帝、五岳、山林川泽、四方百物、先王先祖、春夏秋冬四季之祭等,都是属于祭祀的范围。上面这些祭祀的对象可概括为三类:天神、地祇、祖先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