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拟权”的出现标志着内阁正式成为大明王朝的权力核心之一,尽管在涉及地方灾荒、官吏升降考核等事务时必须经由皇帝亲自批阅,但在常规流程中由首辅带领的内阁成员基本可以独自处理大多事务,文官集团由此获得了立命的根基。在明前中期,不是所有的内阁成员都有票拟的权力,大多由皇帝亲信或者心腹执掌秉笔,而这些人大多担任内阁首辅或次辅。内阁首辅隐隐成为“百官之首”,象征着明朝时期权力的最高峰和皇帝的信赖。随着明朝内阁实力的不断膨胀,基本上所有的奏章都需要过一遍首辅的手,甚至皇帝直接任命起草的诏书(中旨),内阁首辅也有权力拦下发还诏书,称为“留中”。
这一权力看似不可思议,毕竟首辅之权来源皇帝,实则在历史上真实发生过,且受“内批”而升官加爵的官吏可能会被认为是阿谀奉承的小人,甚至有“中旨”下而百官不受之事。也正是因为此,内阁首辅负责制逐渐成为明朝政治体制中的权力核心,在明中后期甚至在明面上形成统领百官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