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载1944年3月31日重庆《新民报》
社会新闻的两面
许多前进的新闻记者(但也有官吏),感到报纸上的社会新闻,黑暗的暴露多于光明的表扬,共劝加以改勉。以笔者将近三十年的新闻经历来言,我诚恳地接受这一种劝告。黑暗新闻的暴露,将引起社会不良分子更为犯罪,这是事实。但一律禁止暴露,我们也不能同意(例如囤积居奇)。否则民间痛苦,会永远埋没了而无处申冤。这种新闻分别禁放,报人当与指导机关共勉。
至于光明面的新闻较少,一部分是新闻界未加努力搜寻,而指导机关的忽略,似乎也无可讳言。就是有光明面的新闻,限制我们用八股式的文字硬填上报纸,这也给予了我们一种艺术上的困难。譬如吴稚老八十寿辰,这是社会新闻最好的题材,然而报纸上却把祝贺的签名,占了广大的篇幅,而少有对老先生为人生动的描写(尤其时间性的)。假使将前者的篇幅让给后者,看报人愿意看,而且还有益,可惜事实不是这样。
如此说来,社会新闻之要改良,可也见得不是我们一方面的事。
原载1944年4月1日重庆《新民报》
由火柴说起
火柴并未涨价,依然是规定一盒四元。可是管制方面,公开地有这种表示,摊贩不照规定出售,小商人微利的收入,只好由他。好了,这就行了。现在南郊小商店的火柴已卖九元一盒,稍远,那更属可知。管制方面这些的姑息,也可说是体恤商艰。而火柴是日用最小的负担,也值不得大惊小怪。可是令我们有一点感想,就是商人实在宽容不得,无事兴风作浪,还想设法涨价,到了明知可以得着姑息,他又顾忌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