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出来了,我吓出了一身冷汗,仔细一看,乐了起来,沙沙就是沙沙,藤录录则是藤录录,我真是有点小人之心了。看完照片,我愉快地对大勇说,哥们,要不你去卖血吧,也算我一份,我也打算跟美女去旅行了。
平心而论,我有点对不起藤录录。
除了一起吃饭总是我买单之外,我几乎没给藤录录买过什么礼物,连块手帕都没买过。
不是我吝啬,而是我很少能够想起来给别人买东西,总是事后才觉得要是买点什么送给她,她一定非常开心,想想沙沙两万多的包,想想电视小说中男主角的慷慨大方,我有点羞愧。
趁休假的时间,我去商场买了一枚镶着大钻石的戒指。
这是迄今为止我买过的最贵的东西之一,我拿在手里端详了半天,实在弄不明白为什么有那么多女人对钻石趋之若鹜,不就是块闪闪发光的石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