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和二年(1120年),徽宗命赵良嗣以卖马名义再次使金,缔结联金攻辽的盟约,行前在给他的御笔里说:“据燕京并所管州城,原是汉地,若许复旧,将自来与契丹银绢转交,可往计议,虽无国信,谅不妄言。”
赵佶兄打算收回的是燕云十六州的故地,却只提燕京所管州城,自缚手脚,造成了外交困局。
尽管赵良嗣在谈判中尽量扩大燕京的辖区,要求将西京和平州、营州都包括进去,即恢复长城以南一切汉地,却被金人以不属燕京管辖为由断然驳回。
最后双方约定:届时金进攻辽中京(今内蒙古宁城西),宋攻取燕京一带,事成以后,燕京归宋所有,还得每年送给金朝五十万两匹的赏赐。
赵良嗣回来复命,徽宗才知道自己写错了地名,将燕云写成了燕京,他的肠子差点没悔青了。
只得再派马政前往谈判,在国书中把燕云十六州一一注明。不料金人态度强硬,表示宋方如果要求过高,只有解约了事。
就像一个人买衣服讨价还价一样,卖主说了一个价钱,买主嫌贵又出了一个折中价,可是卖主不同意,“爱买不买,不买拉倒。”这回买主也不愿意了,“爱卖不卖,不卖拉倒,老子省了。”于是买主转头就走。
这时候通常的情况是,当买主刚走出去不超过十米,卖主就会把你叫回来,心不甘情不愿地表示“算我倒霉,卖给你了,少赚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