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向对方提出的意见中,要提示对方所能获得的利益,可成为一种刺激。同时,也可以指出那些对方虽已发觉,但依然无法圆满解决的问题及困难,使对方对你的见解产生兴趣。
这样一来,便能够引诱对方做出反应。这种积极的谈判方法,包含了针对你的意见刺激对方做出反应的过程。另一方面,对方也可能会促使你对他的意见产生反应。
这时,你可以采取如下两种对策中的一种:
(1)如果对方对你的提议表示好感,你就要积极地给予对方鼓励和报答。
(2)假如对方不支持你的意见,你就要采取反驳或撤退的行动。因为这是给对方的行动下结论,所以,可称之为“根据条件而定的对策”。
其实在谈判的过程中,彼此的关系并非单行道,也就是说,你可能影响对方,同时对方也可能影响你。因此,谈判的结果就要通过观察对方的行动来掌握了,当然,你的行动也会影响对方将来的行动。
换句话来说,在进行谈判时,通常都是根据理论进行的,可是,双方进行谈判时的相互作用,通常都比较有人情味,所以解决问题与否,往往会由双方之间所存在的共鸣程度来决定。
不过,谈判未能成功时,为了恢复自信,多数人都会自我安慰一番,譬如说:“我本来就不想和那样的人做交易。”或者干脆说:“对手实在太傻了。”这都是谈判失败时一般人的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