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具能控制儿童使用不当的错误 即儿童在操作过程中能根据教具的“暗示”进行“自我教育”,一旦使用不当,就要推倒重来,直到正确为止。例如,蒙台梭利设计了一套训练视觉感知能力的教具:在一块木板上有10个直径大小不等的圆孔,每个圆孔相对于1个能和它紧密配合的圆柱体。每2个相邻的圆孔直径只差1毫米。要求儿童正确地把混放在一起的10个圆柱体放进相应的圆孔中。儿童操作时,如果欲将一个圆柱体塞入直径小于它的孔,则不可能放进;如果放进比它大的孔,最后则至少有一个圆柱体放不进剩余的孔中。儿童这时要探究其中的原因并重新操作。儿童正是在独立操作教具及自行矫正错误并可能有多次反复的过程中,提高了在观察基础上的分析和推理能力。蒙台梭利认为,这是一种“自我教育”。“自我教育”是体现蒙台梭利方法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则。她一再强调:“人之所以成人,不是因为教师的教,而是因为他自己的做。”[39]
在实施感官教育时,蒙台梭利还强调应遵守循序渐进的原则。因为感官教育主要针对儿童的敏感期而拟定,而敏感期的出现是服从个体发展节律的,故应根据这种发展节律设计并循序渐进地进行感官教育。在感官训练上可采用分解的办法,把复杂的整体分解为简易的几部分进行练习。蒙台梭利认为,感官教育的循序渐进还具有实践意义,即可以使感官教育同读写算的教学联系起来。她说:“一旦感官教学走上正路,并唤起兴趣,我们就可开始真正的教学。”[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