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间接经验归根到底也是来源于前人或他人的实践,而且人们接受间接经验也要或多或少地以某种直接经验即实践为基础,只有把间接经验和直接经验有机地、辩证地结合起来,才能有比较完全的认识。
总之,实践在认识中的重要作用就在于它为主体和客体之间发生联系和相互作用提供了必不可少的环节,它就像一座桥梁连通了主体与客体。作为主体的人只有在实践中,才能从客体那里获得各种信息,使客体显露出它内部的本质和规律。所以,归根结底,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2. 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实践不仅是认识的来源,还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不能在封建社会就预先认识资本主义社会的规律,因为资本主义还未出现,还无这种实践。马克思主义只能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产物。马克思不能在自由资本主义时代就预先具体地认识帝国主义时代的某些特异的规律,因为帝国主义这个资本主义最后阶段还未到来,还无这种实践,只有列宁和斯大林才能担当此项任务。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之所以能够作出他们的理论,除了他们的天才条件之外,主要地是他们亲自参加了当时的阶级斗争和科学实验的实践,没有这后一个条件,任何天才也是不能成功的。[9]可见,实践的发展不断揭示出客观世界的越来越多的特性,为解决认识上的新课题积累越来越丰富的经验材料,否则,没有资本主义社会的实践,任何天才也不能创立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实现人类思想史上的革命性变革。所以,我们可以得出的结论是:第一,实践的发展为认识的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所以毛泽东才作出“马克思主义只能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产物”的重要论断。不仅如此,实践还能提供日益完备的物质手段,不断强化主体的认识能力。第二,实践锻炼和提高了主体的认识能力。恩格斯说:“人的智力是按照人如何学会改变自然界而发展的。”[10] 第三,实践的发展还不断地提出认识的新课题,推动着认识向前发展。恩格斯说:“社会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则这种需要就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11] 第四,实践作为认识发展的动力,还表现在它能推动认识由低级向高级无限发展。因为,实践不断提出认识的新课题,促使人们去研究它,并为解决这些认识课题积累着必要的经验材料;实践不断地创造出新的认识工具,以弥补感官的不足。人类的认识能力,也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